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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机械商会法律服务中心★明炬诚合团队】2019年8月15日
【成都机械商会法律服务中心★明炬诚合团队】2019年8月15日 星期四
「诚合*法律解读」关键词:公司章程可另行规定的事项
公司章程制定及内容应当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要求,但其中有部分事项是可以由公司另行规定或由全体股东另行约定的。《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另有规定的法条包括:
第四十一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一条: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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