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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制度
成都市机械制造业商会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 (2013年4月)
为促进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把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商会成立机械制造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为充分发挥专委会作用,依据商会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专委会是商会下属的分支机构,在商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专委会由会员企业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专家组成。专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0~20名,委员若干名。专委会设秘书1名,由商会秘书处负责安排。专委会委员采用聘任制,每届任期与商会同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由商会聘任,任期内允许增补。
第三条 专委会委员应该具有本专业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动手技能,在本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有较丰富的专业经验,能比较正确掌握和预见机械产业和相关专业的发展趋势。其中主任委员由机械产业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企业专家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具有丰富经验的机械制造行业带头人担任。
第四条 专委会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机械制造发展战略,坚持“两化融合”,紧紧围绕企业转型升级,紧贴企业的实际需要,立足在核心技术上有突破,通用技术有提高,促进机械制造企业提高科技水平和产品质量,为我市机械制造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五条 技术创新领域
(1)加强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研发,提高系统集成水平,加强重大技术成套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推动装备产品智能化。
(2)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3)促进装备水平提高、优化生产流程,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4)加强新产品开发,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快产品升级换代。
(5)加强研发设计、生产流通、企业管理等环节信息化改造升级,推行先进质量管理,促进企业管理创新。
(6)帮助企业掌握产业核心关键技术、促进产业规模化发展。积极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依托优势企业、产业集聚区和重大项目,统筹技术开发、工程化、标准制定、应用示范等环节,支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和市场拓展。
(7)积极参加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支持企业积极参加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第六条 专委会委员职责
1、开展调查研究,探索行业发展规律,预测行业发展前景,提出对企业有指导,对政府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2、开展行业科学技术创新研究,协助企业研发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改进新工艺、转化新成果、研究新市场。
3、开展技术咨询和项目管理服务,对企业已选项目、待选项目、寻求项目等提供咨询、项目管理服务;帮助企业诊断当前技术状况,提供技术咨询、科研项目申请等服务;协助企业制定发展战略。
4、开展产业发展研究,及时反馈产业发展和技术发展动态,为企业相关项目建设提供适时的信息支持和业务指导,为机械产品对接产业并融入产业链牵线搭桥。
5、开展行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探索,开辟更多行业人才培养新领域,为产学研及创新技术转化提供帮助和指导;为企业创建“博士”“院士”工作站提供帮助和指导。
6、搜集整理行业信息,提供行业动态、政策导向、市场拓展等方面的信息,为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支持。
第六条 专委会每年年初提交工作计划,年终提交总结报告,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专委会全体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召开。
第七条 专委会应努力探索专业与产业紧密对接的途径,协调企业、机构、融资担保、高等院校、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关系,创建企业等多方受益和机械制造行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第八条 本条例经专家委员会通过并报商会会长会议审查同意后生效,其解释权属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