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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机械商会★智造协会法律服务中心★盈科法智团队】 2019 年 10 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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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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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成都机械商会★智造协会法律服务中心★盈科法智团队】 2019 年 10 月15日 星期二
[应收款管控之品质规格条款]
关键词:产品质量标准
1.我国现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2.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合同中应当采用;没有上述标准的可以采用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对此,合同中应当写明质量标准的执行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特殊商品没有质量标准的,双方可以约定质量标准,但约定的标准要能满足实际的需要,且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质量标准,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按照市场上同类产品的一般质量标准或该种类产品应当具备的一般性能来认定合同的质量标准,这样对涉诉双方都会有一定的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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